一、基督徒教養子女的原則
1 管教是基於神的愛。
2 管教與責罰不同。
3 管教在責罰之前。
4 管教預警責罰的實施。
5 管教肯定子女是家庭裡的一員。
6 管教因著父母人性化的因素﹐是不可能完全的。
7 管教看來是難過的﹐但卻能帶來積極的結果。
8 基督徒父母需要獲得鼓勵﹐以實施管教。
9 管教與責罰若能適當配合運用﹐則能助益子女道德的建立。
二、教育子女的基本態度
1 配合子女的成熟發展教導道德規範。
2 事前預防勝於事後責備。
3 責罰子女需將人與事分開。
4 啟發子女的愛心。
5 培育道德之方法需前後一致。
6 說到做到。
7 維持最低限度的規則。
8 表達對子女的肯定及關懷。
9 容許子女有誠實的自由。
10 提供子女承擔責任的機會。
11 父母的教導態度一致。
12 不可銘印子女錯誤行為。
13 不要在子女間作比較。
14 不要取笑子女。
15 不要作無意義的威脅或賄賂。
16 不要畏懼拒絕子女的無理要求。
17 不要反覆無常。